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5]581号)要求,我校2015年度社科统计工作开始启动。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为更好地核定各学部、直属学院(教学部)、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单位及教辅单位的科研绩效,及时核拨科研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相关要求
1.统计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工作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
2.统计内容:论文成果、著作成果、学术交流、研究报告、专利、省部级获奖成果和科研项目。
3.统计方式:本年度统计数据一律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报。“科研管理系统”暂未开通校外访问功能,请在校内网登录科研处网站左侧的“科研管理系统”(http://222.28.94.31/business/login.jsp)。科研人员也可以通过“数字北语”登录“科研管理系统”。不方便登录校内网的老师,请委托他人录入。未经科研管理系统上报的数据不纳入2015年社科统计、各单位绩效核定和校级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二、工作时间安排:2015年12月9日-12月16日
(1)请科研人员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将本人2015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录入系统。科研项目、获奖成果和专利将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科研人员不需录入此类信息。2015年以前入职的科研人员的账号是工作证号,原始密码是123456。2015年新入职科研人员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作证号。
(2)本次统计科研人员只需上报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且署名单位为“北京语言大学”的成果。若非第一作者但为通讯作者,需向科研秘书提交书面说明。
(3)为便于学校科研成果的归档,同时也利于各位老师管理本人的科研成果,2015年科研成果上报只需提供原件扫描版和图片(单个文件不超过10M),不提交纸质版。但是,申请校级奖励的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和原创性大的编著仍需提供原件(请于12月16日前交至916办公室)。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原文)、收录证明、著作(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研究报告(如需保密可不提供)、采纳证明、采纳单位级别证明(如果采纳单位为司局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请提供采纳单位级别证明材料。不提供者,恕不认定级别)。请科研人员提供完整有效的成果电子版,如果信息不完整,审核将不通过,成果也不纳入统计范围。
(4)参与2015年评职称的成果,未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的,请科研人员及时录入。未录入系统的成果,将不计入绩效和奖励范围。
(5)“常见问题、相关术语”请参见附件一。
(6)如需要扫描版协助的老师,请务必在12月14日前将要扫描的成果交至916办公室。
汉语进修学院
2015年12月9日
附件一:+常见问题、相关术语
附件三:2015年度院级项目认定为校级一般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