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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转发:关于我校2012年度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2-12-14点击数:

2012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统计年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为我校今后开展的教职工科研评估、成果奖励、学科申报、学术梯队建设等工作提供准确信息,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统计填报工作。

依上级要求,我校2012年度社科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年度的统计数据一律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上报。未经系统上报的数据不纳入2012年社科统计和校级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二、时间安排

1.科研管理系统将于2012年12月24日关闭。请科研人员在此之前登陆系统,将本人2012年度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录入系统,同时完善个人信息。注意:科研管理系统关闭后,个人将不能再进行上报和对所报数据进行修改。请各位老师首先做好自查工作,确保自己所填数据准确无误。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填报的数据,12月26日之前须审核完毕(科研管理系统的审核状态显示为“机构通过”),同时把科研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办公楼418室,逾期不再受理。

3.无科研秘书的单位(如校机关、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校医院等),由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本单位人员上报。单位人员有科研成果的,请于12月24日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办公楼418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成果报送和审核方法(两级核查制度)

(一)各单位审核

请科研人员向所在单位的科研秘书提供:本人论文原件和有效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本人著作原件一部;研究报告采纳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它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科研秘书审核时,请尽量对照原件(如实在没有原件,有效复印件或者其它证明也可以)核查个人录入的信息。审核完毕后点击“通过”,使科研管理系统的审核状态显示为“机构通过”。

(二)校科研处核查

科研处将依照科研秘书审核的结果,以个人上报成果的原件为依据,对科研成果进行复查。著作原件在科研处核查之后,如纳入校级成果奖励则不退回,其余均退回。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在科研处核查之后退回,复印件将用于全校成果归档。

四、注意事项

1.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常见问题、相关术语,参见附件一。

2.为了减轻各位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的工作量,也为了提高所填数据的准确率,每年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将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3.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30日的科研成果相关材料,以及由于出版单位未能及时邮寄原件或本人出国在外等原因没能按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科研人员可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送至科研处办公楼418室进行审核。

五、科研秘书报送材料

1.科研成果,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论文:原件和有效复印件一份(复印部分包括: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

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著作:原件一部;

被采纳成果证明:使用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其它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单位2012年度所有成果列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相关信息可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论文导出字段:论文题目、所属单位、所有作者、发表/出版时间、发表刊物/论文集、论文类型、刊物级别。著作导出字段:著作题目、所属单位、所有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著作类别)

3.填写附件二、附件三中的表格,并报送纸质件一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zhangwei83@blcu.edu.cn

4.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之前,所有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科研处,地点:办公楼418。

联系人:张维 电话:82303071

邮箱:zhangwei83@blcu.edu.cn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正确使用校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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