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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进修学院留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作者:发布日期:2015-04-15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留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留学生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留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总则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教育者、组织者和领导者。留学生班主任是做好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关键;是留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障;是联系学生与教师、学校的重要桥梁。

二、职责和任务

1.围绕学生培养目标,结合各个时期学院工作重心,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2.结合留学生实际情况,对本班学生进行有计划、经常性的日常管理。

3.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

4.积极配合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及时汇报有关留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5.定期与任课教师互通情况。

6.积极组织并带领学生参加学院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三、考核与奖惩

1.班主任费依据《汉语进修学院薪酬分配方案》执行,每学期500元。

2.每学年学院将按《汉语进修学院奖励评选办法》评选出“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3.如未能参加语言实践、文化周、结业式(发放成绩单)等需要班主任组织参加的活动,每缺席一项活动从班主任费中扣除100元,且不能参与该学年的“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本条例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定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条例细则由汉语进修学院负责解释。

汉语进修学院

2015年3月

附件:《汉语进修学院留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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